精明
“太精了!”這是各地生意人對上海商人最普遍的評價。
上海人因為精明,被人稱為“門檻精”。上海人的精明,反映在日常生活中,既包括謀取個人利益的行為,更包括對個人權益、利益的維護,該得到的,他們一分也不讓。這使
得上海人常常為一點點小利益而斤斤計較。在上海,人們經常看到一幅畫面是:在菜場上,一個衣冠楚楚的男士為幾分錢與菜販子吵得不可開交。在生意場上,上海商人都是行家里手,既識貨又明理,又敢于和善于據理力爭。上海人的錢不好掙。為此,韓國的一家報刊稱:“上海人都是經濟里手,……外國人很難從上海人口袋里掏出錢來。”
上海人精明源自商業傳統的熏陶。其實,中國南方商人(如廣東商人、江浙商人等)的精明也是有口皆碑的,但是,作為區域整體人群的文化心理素質,上海人整體上被人們認為精明之至,精明已經成為上海商人人格的組成部分。可以說,上海商人的精明是骨子里的。
因為太精明,上海商人做生意很有眼光。但是,由于太精明,上海商人大都十分謹慎小心,他們會注意到太多的細節。在做生意談判之前,他們多半已事先調查了解好了市場行情、談判對手情況等。他們的談判多半是在有了充分的準備之后才進行的。因此,與上海人做生意,常常會因個別小問題爭論不休,時間拖得很長,使人們常會感到跟上海人做生意很累。因此,與其做生意時必須要有充分的耐心。
自負自傲
上海人的自負是眾人皆知的。
1985年,美國耐克公司與上海進行了長達兩年的艱苦談判。最后,終于下定決心放棄上海,將生產運動鞋的工廠搬到了廣州。美國人一向有與生俱來的優越感,在上海人的自負面前,只好別謀它途。一位美國商人說:“上海人除了有中國人通常在與外國人交往中所有的那種‘中央大國’的自大外,還有一種傲慢心理,即他們覺得不需要外國投資者。”
上海人的自負感,源自上海在中國首屈一指的地位,在計劃經濟的年代里,上海對全國工業貢獻最大,盡管上海的人口也最多,但是,全國人民都認為上海人工資高,是有錢人,上海人也以此為傲。在良好的自我感覺之中,上海人看不起外地人。在上海,上海人對外地人有一個特別的稱呼:鄉下人。在他們的眼中,上海人是城市人,外地人受到輕視,似乎天經地義。因此在上海,能操一口流利的上海話就像獲得當年租界的領事豁免權,又像今天推行的銀行金卡,將會獲得眾多優惠。這使得上海人以自己的身份為榮,不愿離開上海,人稱的“戀滬癖”成為上海人的一種文化心理特征。改革開放后,上海發展更快,上海有強大的工業技術基礎、全國最高的人才素質及富有傳統的工商金融文化意識,上海成為中國的一顆“東方明珠”。
上海人因為自信而生的自負,在生意場上,表現為他們對自己提出的做法堅信不移,認為自己的想法、主張是順應自然,合乎邏輯的,所有的人都應贊同,不愿讓步。為此,一位深圳的年輕經理抱怨說:在其他地方,對方知道我是來做生意的,都很熱情。可是在上海,好像我帶來的是討飯碗,個個架子十足,等著我磕頭作出乞求。每次做生意,上海人都死命地摳,摳得你無利可圖。這種生意誰肯做。
上海人這種自傲自大,招致了外地人對上海人的反感,在生意場上,這也是外地人不太愿意同上海人合作的原因之一。
勇于競爭,精于商戰
上海具有商業競爭的傳統。
早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上海市場雖尚不成熟,此時的商業競爭卻十分殘酷。洋商與洋商之間、上海商人與洋商之間、上海商人之間,競爭都十分激烈。其競爭手段、激烈程度都給人以震撼。上海,商家必爭之地,誰能立足上海,誰就意味著擁有財富。上海是鑄造商界精英的大熔爐,在這熔爐里,培養出了一大批商界精英。作為中國現代商業的精英,上海商人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商業手段之繁雜、經營思想之寬闊,令各地商人驚嘆。
中國近代商業精英云集上海,使他們在大上海各展雄才大略,各占“地盤”,從而使得大上海的商戰十分殘酷。上海商人個個都精于商戰。
進入21世紀,上海的市場經濟已經步入成熟之時,南京路每天客流量達300萬人次,600多家商店比肩而立,各顯風姿。徐家匯、淮海路大型商廈不斷涌現,首尾相接,形成了獨特的“圈狀模式”。許多商家采取的競爭手段更加復雜多樣,廣告戰、價格戰、品牌戰……硝煙彌漫,奇招百出;甚至不免出現非理性競爭,比如過分殺價、相互攻擊謾罵等。但是,作為商家要在上海做生意就必須大膽參與,進行競爭。
目的明確
經濟利益是惟一原則
受長期的商業傳統影響,上海商人形成了以個人本位為核心的價值觀念,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出講求實惠,漠視政治,關心個人和家庭生活,在商界則體現只講經濟利益,重利潤的商人風格。
上海在長期的工商業歷史的影響下,實惠哲學成為上海人根深蒂固的觀念。把這一觀念衍化到日常生活之中,表現為上海人對實際的、具體的個人利益的重視,重視事物的實用價值,在形式和功能、審美與實用之間,上海人更傾向于后者,這一點極像美國人。追求實惠的上海人總是會在各種復雜的情況下,迅速找到自己的最大利益所在。在商業活動中,上海人較北方人較少地考慮面子、名聲等非經濟因素,而是明確地將經濟利益放在第一位。
這種觀念反映在生意場上的買賣關系中,表現為上海商人買賣雙方都把對方看作實現自我目的的手段,把自我與他人的關系演繹為目的與手段的關系,得失的計算先于一切,商人們總是根據自己的投入多少與實際獲利的比較,評判自己行為的效果。
北方人做生意可能考慮的因素還有人情關系、地位差別等,而在上海,商人們卻很少考慮這些。上海人做生意,只把經濟利益做為惟一原則和目的,只考慮賺錢不賺錢,只要有錢賺,幾個互不相識的人可以迅速組成一伙,而一旦經濟利益目的達到或這個團體達不到經濟目的,一伙人就迅速解體。
守法守紀,契約意識強
長此以往,上海人形成了追求合理化、追求平等與規范的觀念。上海人的這種觀念,使得今天的上海市成為極具理性的城市。上海城市管理的特點之一就是熱衷于建立各種規章制度、辦法措施。如果遇到什么新情況,上海人的傾向是立即制定管理辦法,而市民也基本服從管理。
守法守紀,遵守秩序是上海人的基本觀念。上海是我國法制觀念最強的城市。即使在舊上海,也很少有欺行霸市之徒。因為當時的商人多是移民,且有外國帝國主義的高壓控制。既然大家都是外來的,都沒有可依仗的傳統勢力,那就只好憑自己本事吃飯,大家都應遵循相同的規則。因此,上海商人比較遵守商德、法規,這一經商意識沿襲至今。
上海人不做違法的生意,這雖不能說是絕對的,起碼是大多數上海商人的共識。在剛剛改革開放的那些年,沿海不少地方走私盛行,黑市猖獗,但上海人參與者并不多。在有些南方人看來,不違法難賺大錢是其做生意的訣竅,造假賣假、偷漏稅款等頻頻發生,但上海人做這種事不多。上海人是生意場上的“正人君子”,不做偷雞摸狗之事,甚至連“擦邊球”都不打。與上海人做生意時,應該遵紀守法,按規矩辦事,否則你就會失去他們的信任和合作。
因為守法守紀,上海人是非常理性的,做事要求有理有據,他們契約意識強,重合同。這源自商業傳統的熏陶。上海現代商業歷史長,尤其是西方數百年商業傳統對上海深刻影響,使得上海人形成了凡事講求公平合理、追求合理的心理素質,因此,他們較為重視合同契約。
上海商人做生意時,認真履行合同,一旦簽訂了合同,如無不可抗拒的外力影響,上海商人大多會嚴格按合同辦事,決不含糊。簽定合同有如下的一些特色:
(1)合同是做生意一般不能少的,簽訂合同是雙方合作的法律依據。
(2)合同簽訂內容全面,表述精確。特別對雙方的責任、義務有清楚的表述。
(3)簽訂合同時,對可能出現的意外盡可能考慮并有相應的對策條文。
(4)講究合同的合法性,認為合同的簽訂必須符合國家、地方(合作雙方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能夠產生因可預見的主客觀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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