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為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和弘揚書法藝術,激發未成年人對書法藝術的熱情和興趣,發揮公益性文化機構在傳承文明、提升國民文化素質等方面的作用,文化部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在全國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開展中小學生書法普及教育活動,并將按照先行試點、分階段實施的原則,在東中西部各選擇若干地區進行試點。
通知要求,各地鄉鎮或社區要根據開展書法普及教育活動的需要,在文化站或文化中心設置用于開展書法普及教育活動的設施場地;要設立專項經費,支持購置筆墨紙硯等開展書法普及教育活動必需的用品以及必要的書法教學資料。文化站要訂閱一定種類和數量的書法報刊。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建設管理中心要制作書法普及教育的視頻教材,免費供鄉鎮綜合文化站和社區文化中心使用。
通知指出,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要緊密結合公益性文化機構免費開放工作,切實將書法普及教育活動作為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常設的基本服務項目,從免費開放保障經費中列出專項經費用于開展書法普及教育活動。每個縣要以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為依托,建成1至2個中小學生校外書法普及教育示范基地,并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要根據當地的文化基礎和廣大中小學生的特點、需求,開展豐富多彩的書法普及教育活動,形成各具特色的活動品牌;要與所在地中小學校密切配合,定期開展書法講座、鑒賞、臨摹、展示、交流等活動;要積極探索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通過互聯網開展書法教育、展示、交流等活動;要積極拓展空間,面向中小學生書法社團及興趣小組開展流動服務,組織知名書法家進學校、進課堂。省、市、縣文化館要加強對鄉鎮綜合文化站和社區文化中心中小學生書法普及教育活動的指導,派遣書法教師下鄉、下社區輔導。要將展覽、書法教材等各類書法資源向鄉鎮綜合文化站和社區文化中心下移。在開展群眾文藝書法類項目評獎時,要適當增加少兒書法獲獎名額,為中小學生提供展示才藝的廣闊舞臺。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文化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書法普及教育活動的組織領導,制定完備的實施方案,選擇書法教育基礎較好的市、縣作為試點,分步驟、分層次、分地域開展書法普及教育活動,探索書法普及教育活動的組織形式、活動方式、師資培訓等,條件成熟時全面鋪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