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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續提高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水平,實現有效覆蓋
適應推進城鎮化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以城鄉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為重點,以流動文化設施和數字文化陣地建設為補充,繼續加強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努力形成比較完善的國家、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六級公共文化設施網絡。
1.市、縣、鄉公共文化設施。實施地市級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規劃,對地市級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公共圖書館等進行新建和改擴建。落實縣、鄉文化場館建設標準和設備配置標準,繼續實施縣級圖書館、文化館修繕項目,提高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
2.行政村文化活動場所。與城鄉統籌、小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等政策相銜接,與村級組織辦公場所、村小學、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建設相結合,統籌村級文化活動場所規劃、修建、管理、運營和維護,體現多功能、綜合性。
3.城市社區文化活動場所。繼續實施“社區文化中心(活動室)設備購置項目”,落實全國城市社區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和社區文化活動室設備購置專項資金,對中西部地區社區文化中心(活動室)設備購置進行補助。
4.流動文化設施。推動流動文化設施建設,提高裝備配置水平,因地制宜開展流動服務,提高流動服務設施的利用效率,建立起靈活機動、方便群眾的流動文化服務網絡。
5.數字文化陣地。統籌實施文化共享工程、數字圖書館推廣工程和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計劃等公共數字文化工程,努力形成內容豐富、技術先進、覆蓋城鄉、傳播快捷的公共數字文化服務網絡。
專欄1.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項目
全國地市級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規劃:完成532個地市級文化館、博物館、公共圖書館建設項目,其中,地市級文化館221個,地市級博物館122個,地市級公共圖書館189個。規劃實施完成后,基本實現全國地市都建有設施達標、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文化館和公共圖書館,文物資源特別豐富的地市文物館藏及展示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社區文化中心(活動室)設備購置項目:項目第一階段于2009年至2013年實施,通過中央財政資金的投入和引導,向截止到2008年底已建有文化設施的社區文化中心(活動室)購置設備,總計投入10.59億。項目第一階段實施完成后,將爭取實施第二階段,實施時間為2014年至2018年,為2008年以后新建的社區文化中心(活動室)購置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