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與企業負責人在同一條船上,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增長,企業負責人工資也就不能增長。 新京報漫畫/丁華勇
從2008年開始,北京市國企的 一線職工如果工資不增長,企業負責人將被禁止漲薪。
昨日(27日),北京市國資委下發了《關于北京市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的指導意見》,要求國企建立職工收入正常增長機制等六項制度,規范國企收入分配。北京成為繼上海之后,全國第二個從機制層面規范國企職工收入的城市。
規范國企收入分配機制
目前,企業收入分配中薪酬管理自行其是的狀況仍然存在,如一線職工收入偏低,退休職工收入較低,部分職工生活存在困難,收入差距較大等。市國資委有關人士透露,“原因很復雜,有歷史遺留問題,有的和企業承受能力、發展狀況有關,也有負責人不太重視。”
市國資委副主任侯子波表示,此次下發的《指導意見》對國企收入分配工作進行了機制層面的規范。據侯子波介紹,針對規范企業內部收入分配建立“六項機制”,首先要建立企業職工收入正常增長機制,要求如果一線職工的工資不增長,企業負責人的工資也將不得增長。
工資增長情況需公示
侯子波介紹,《指導意見》還要求完善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機制,把工資預算納入企業的年度總預算和工作計劃,并向職工公開工資落實的過程。
“在預算中,要保證工資總額的增長。職工可通過職代會、職工大會、廠務公開等方式及早了解一年的工資安排,這樣可以提前知道工資收入的增長情況。”市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樣能保證工資總額的最后實現。
市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市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有70余家,二級企業多達4000多家,“六項機制”何時能夠在所有企業中建立起來并無統一的時間規定,但是各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盡快建立“六項機制”。(記者吳狄)
新聞背景:職工與老總薪酬相差8.99倍
北京市國資委相關人士昨日透露,在過去4年里,北京市所有國企職工的收入年平均增長15%,一級企業負責人收入年均增長9%。此前國務院對國企內部收入的差距作了規定,職工和經營者收入相差不能超過12倍。根據2006年北京的統計數據,北京市國企職工和經營者薪酬相差8.99倍,低于國家有關規定。
據了解,北京市有關部門每年都會對全國各大城市國企經營者的收入狀況做調查,北京市國企經營者收入額度和五大城市以及央企相比,排在深圳、央企、上海之后,天津、重慶之前。“北京國企經營者的收入情況和北京總體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市國資委相關負責人透露。
前不久央企公布經營者收入狀況,最高的為寶鋼負責人,年收入為118萬,最低的央企負責人收入為40萬。對此,市國資委有關人士表示,除了央企,全國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公布國企經營者收入,北京也暫不公開。
收入分配建立六項機制
●企業職工收入正常增長機制
通過職代會和廠務公開制度,開展職工工資集體協商,一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增長,企業負責人工資不得增長;
●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機制
把工資總額預算納入企業年度計劃,探索建立包括工資性薪酬、福利性薪酬、股權激勵等在內的全面薪酬預算管理辦法;
●困難職工幫困托底機制
發揮一級企業統籌優勢,加大對企業低收入職工、群體的幫扶力度,創造條件幫助有就業能力和愿望的離崗職工重新上崗;
●內部控制監督機制
企業收入分配和激勵機制相關制度,須經過集體協商并通過專門薪酬決定機構的審議,對違反者嚴查;
●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機制
將工資總額預算管理的申報和執行情況納入負責人業績考核中,按職責和貢獻取得報酬;
●二級企業考核薪酬備案機制
對二級企業負責人考核及薪酬備案管理的范圍、內容和程序作明確規定,以及企業要對二級企業負責人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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