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明確提出,發揮資本、保險市場功能支持災后恢復重建,支持受災地區企業通過股票市場融資。
《意見》從中央財政建立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財政支出政策、稅收政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金融政策、產業扶持政策、土地和礦產資源政策、就業援助和社會保險政策、糧食政策等九個方面,新制定或擴大了原有政策執行范圍。
優先安排
受災地區企業申請IPO
《意見》指出,在符合法定條件下,優先安排受災地區企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融資,優先審核擬將募集資金投向受災地區和生產受災地區重建、安置急需物資的公司的融資申請。支持受災地區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資產注入和整體上市。支持證券交易所適當減免受災地區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費等費用。加強對受災地區企業的上市培育服務,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通過發行各類債券用于補充資本金和災后重建信貸資金來源。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非金融企業等通過債券市場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
《意見》還明確提出,積極引導保險機構參與災后恢復重建。積極引導和協調保險機構,將保險資金優先投資受災地區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項目,支持受災地區基礎設施恢復重建。發揮保險產品的功能作用,提供受災地區所需的各類保險,給予費率優惠。大力發展針對受災地區的保險產品。
實施傾斜和優惠的信貸政策
《意見》明確提出,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系統內調劑力度,將信貸資源向受災地區傾斜。受災地區地方性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在滿足資本充足率等要求的前提下充分運用資金,支持當地恢復重建合理的信貸需求。
《意見》明確:“對災前已經發放、災后不能按期償還的各項貸款延長還款期限六個月,在2008年底前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為不良記錄,不影響其繼續獲得受災地區其他信貸支持。”
受災地區實行住房信貸優惠政策。《意見》規定,對受災地區居民購置自住房的貸款利率下限由人民銀行規定的現行水平統一下調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調為10%。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各檔次均優惠1個百分點。
《意見》要求,支持受災地區金融機構增強貸款能力。2008年增加受災地區2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額度,今后根據實際需要可再適當增加支農再貸款額度,并相應拓寬其使用范圍,再貸款利率在現行優惠支農再貸款利率水平上再降1個百分點。繼續對受災地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執行傾斜的存款準備金政策。
損失嚴重的企業
今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意見》提出,對受災嚴重地區損失嚴重的企業,將免征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對受災地區企業取得的救災款項以及與抗震救災有關的減免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意見》規定,自7月1日起,對受災嚴重地區實行增值稅擴大抵扣范圍政策,允許企業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予以抵扣。國家限制發展的特定行業除外。對受災地區企業、單位或支援受災地區重建的企業、單位進口國內不能滿足供應并直接用于災后重建的大宗物資、設備等,在三年內給予進口稅收優惠。
由政府為受災居民組織建設的安居房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轉讓時免征土地增值稅。對地震中住房倒塌的農民重建住房的,在規定標準內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稅。由政府組織建設的安居房,所簽訂的建筑安裝、銷售、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在地震中損毀的應繳而未繳的居民住房,不再征收契稅;對受災居民購買安居房,按法定稅率減半征收契稅。經省級政府批準,在2008年底前免征損毀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年內減免
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
《意見》指出,為了減輕受災嚴重地區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基金、收費負擔,三年內對受災嚴重地區減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對受災嚴重地區內的建筑企業,全部免收屬于中央收入的工程定額測定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占用農業灌溉水源及設施補償費、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鐵路工程質量監督費;對礦產資源開采企業,全部免收屬于中央收入的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登記費、采礦登記費、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對銀行、信用社、郵政儲蓄機構全部免收銀行業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全部免收保險業務監管費;對證券、基金、期貨公司全部免收證券市場監管費;對電力企業全部免收電力監管費。
今年安排
災后恢復重建基金700億元
此外,《意見》指出,為支持受災地區恢復重建,統籌和引導各類資金,中央財政建立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災后恢復重建基金700億元,明、后兩年繼續做相應安排。同時,調整經常性預算安排的有關專項資金使用結構,向受災地區傾斜。
對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無房可住的農戶住房建設,中央財政原則上按平均每戶1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其他損房的農戶給予適當補助。對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的城鎮居民和其他城鎮無房可住居民(包括中央在受災地區的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住房建設,中央財政采取對項目投資補助、居民個人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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