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3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環境評估報告正式獲香港環境咨詢委員會有條件通過,附帶的6項條件包括,施工區域的懸浮粒子數量必須達標及不能在5、6月中華白海豚繁殖期間進行沉箱工程等,否則工程有機會停工。
環評報告獲環咨會“開綠燈”通過,意味著大橋工程的最后“路障”已經清除,目前只待香港環保署署長通過有關建議和發出許可證后,再制訂大小磨刀洲海岸公園的建議書,大橋工程便可正式展開。
環咨會12日有條件通過有關港珠澳大橋及相關工程的3份環評報告,特區政府在興建大橋時需符合6項條件,包括禁止在深屈、沙螺灣、鱟殼灣及石散頭設置工場儲存設備或作車輛停泊之用;不得使用水底撞擊式打樁;也不可在5月及6月時期,在機場以西進行沉箱工程。
環咨會環評小組委員會主席林群聲解釋指,5月及6月是中華白海豚的繁殖期,如進行沉箱工程會令它們的繁殖受到影響。
環咨會也要求有關單位需在大橋工程展開前,提早開展興建大小磨刀洲海岸公園的前期工作,包括設計細節及咨詢持分者,務求在大橋工程完成后,可以立即興建海岸公園。同時也要將公園的建議書,包括規模及管理方式等規劃提交環咨會,征詢委員意見并獲通過。此外,有關單位在興建大橋時也需增加空氣指數的監察,量度臭氧質素及懸浮粒子的數量。
林群聲指出,如果懸浮粒子的24小時平均值超出每立方米260微克,有關單位需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否則便需要實時停工。環咨會主席林健枝稱,若大橋在施工期間違反上述條件,環保署可就違規行為提出司法行動。他強調:“如果(海岸公園)未能滿足所建議的計劃及規劃,我們是不會收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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