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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和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是文化部的文化科研項目。其實施目的是更好地運用高新科技提升文化創新能力,促進文化的發展和繁榮。2011年度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和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采取同時申報的方式進行。為了做好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
1、2011年度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選題是在廣泛征集并經專家論證設計基礎上產生的(項目名稱及研制要求見附件)。
2、申報單位要依據《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管理辦法》(暫行)(文教科發[2010]17號)、《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暫行)的相關規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報項目。
3、根據提升計劃項目經費預算情況,立項項目有一定的補助經費支持,同時要求承擔單位提供相應配套資金。
二、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
1、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題目自行擬定。為加強文化科技發展的規劃性和導向性,保證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申報工作的合理、有序開展,我司確定了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重點申報方向,為全國文化系統科研機構、科研人員和社會各界有關人士提供研究參考,所列條目均可開展綜合性研究或分類研究。申請者應根據自身研究實力、研究基礎和文化科技資源優勢及事業發展需求自行設計具體題目。
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申報主要支持以下領域有關核心技術和共性技術的攻關和集成應用與示范: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2)傳統文化產業提升改造及新興文化產業培育
(3)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搶救、利用及傳承發展
?。?)文化市場監督、管理平臺建設
?。?)藝術創作與表演
?。?)藝術人才培養
2、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申報主要面向全國文化系統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所做的公益性研究項目(文化基礎建設項目除外);系統外單位也可申報,但所申報項目僅為本單位業務發展所做的一般性工作研究,原則上不給予經費支持。
3、2009、2010年度立項的項目負責人在未結項前,不允許申報本年度項目。
4、根據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專項經費預算情況,本年度有補助經費的項目,經費補助額度平均每項不超過5萬元,請各項目承擔單位嚴格根據經費補助額度進行申報,超過經費補助額度的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
5、已申報2011年度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建議選題但未被采納的,可繼續申報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
三、申報要求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負責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報本行政區域內文化企事業單位的申請項目,文化部直屬單位可直接向文化科技司申報。
2、申報項目均須按照《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項目申請書》和《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開題報告》的格式及填寫說明填寫。請將申請書(開題報告)、相關附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為原件)和以上材料電子版光盤寄送到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同時將申請書(開題報告)電子版發送到電子信箱。申請書(開題報告)可從文化部網站上下載,網址
電子信箱:
(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項目)
(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
3、申報項目受理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4月25日。(以郵戳為準,過期不予受理)
通訊地址:北京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科技處
郵政編碼:100020
聯 系 人:趙一紅 馬鳴遠
聯系電話:(010)59881699 59881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