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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發〔201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改革開放特別是實施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戰略以來,內蒙古搶抓機遇,開拓進取,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已經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但內蒙古在發展中仍存在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生態環境脆弱、產業結構單一、區域發展不平衡、公共服務能力不強等突出困難和問題,為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重大意義。內蒙古位于我國北部邊疆,是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發源地,煤炭、有色金屬、稀土、風能等資源富集,發展潛力巨大,生態區位獨特,在全國經濟社會發展和邊疆繁榮穩定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在新形勢下,推進內蒙古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深化改革開放,有利于構筑我國北方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有利于形成我國對內對外開放新格局,有利于優化提升經濟結構,有利于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有利于加強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定。
(二)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戰略,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動力,進一步加大國家支持力度,著力加強生態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夯實可持續發展基礎;著力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著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提高公共服務能力;著力加強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促進民族團結邊疆穩定,努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為全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三)戰略定位。
——我國北方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全面實施重點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大力推進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加強重點區域、流域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構筑以草原和森林為主體、生態系統良性循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國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屬生產加工基地和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充分發揮資源豐富、靠近市場、基礎較好的優勢,做大做強特色優勢產業,加快構建多元化的現代產業體系,把內蒙古建設成為國家戰略資源支撐基地和新的經濟增長點。
——我國向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大力實施沿邊開放戰略,依托重點口岸和合作園區,加快國際通道、對外窗口及沿邊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深化與俄羅斯、蒙古等國家的經貿合作與交流,發揮內引外聯的樞紐作用,努力構建面向北方、服務內地的對外開放新格局。
——團結繁榮文明穩定的民族自治區。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發揚民族團結的優良傳統,全面落實各項民族政策,大力繁榮民族地區經濟,切實增進各族人民福祉,筑牢我國北方安全屏障,建設民族團結、經濟繁榮、社會進步、邊疆穩定的民族自治區。
(四)基本原則。
——堅持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協調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農牧業現代化,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優化城鄉結構和區域布局,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走富民強區之路,始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各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使發展成果惠及各族人民。
——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開發利用低碳技術,落實節能減排措施,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不斷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
——堅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賦予先行先試政策,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力爭取得突破;深化對內對外開放,不斷拓展廣度和深度,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活力和動力。
——堅持促進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方針和政策,始終堅持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高社會管理的科學化水平,以繁榮發展促進團結穩定,以團結穩定保障繁榮發展。
(五)主要目標。
到2015年,交通、能源、水利、農牧業等基礎設施瓶頸制約明顯緩解;基本形成多元發展、多級支撐的產業體系,自主創新能力顯著提高,綜合經濟實力進一步增強;農牧區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城鄉居民收入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顯著提高,區域發展差距明顯縮小,貧困人口顯著減少;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治理區明顯好轉,基本實現草畜平衡,草原植被覆蓋度達到43%,森林覆蓋率達到21.5%;節能減排取得明顯成效,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減排實現預期目標。
到2020年,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水平明顯提升,城鄉居民收入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區域內部發展的協調性明顯增強;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全面提升,穩定實現扶貧對象脫貧致富;草原植被覆蓋度和森林覆蓋率進一步提高,生態狀況明顯改善,主要生態系統步入良性循環,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形成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現代化內蒙古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