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分別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進行了六次規模較大的政府機構改革。目前,國務院組成部門為27個。
第一次改革啟動于1982年,改革目標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實行干部年輕化。該改革歷時3年之久,范圍包括各級黨政機關,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規模較大、目的性較強的一次建設和完善各級機關的改革。
該改革不僅以精兵簡政為原則,而且注意到了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發展可能對政府機構設置提出的新要求,力求使機構調整為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提供有利條件,較大幅度地撤并了經濟管理部門,并將其中一些條件成熟的單位改革成了經濟組織。國務院部委辦、直屬機構從100個減為61個,人員編制從原來的5.1萬人減為3萬人。
第二次改革是在1988年,轉變政府職能是關鍵。該改革著重于大力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國務院在調整和減少工業專業經濟管理部門方面取得了進展。如,撤消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核工業部,組建能源部;撤消勞動人事部,建立國家人事部,組建勞動部;撤消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組建建設部;撤消航空工業部、航天工業部,組建航空航天工業部;等。
第三次改革啟動于1993年,這次機構改革是在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背景下進行的,它的核心任務是在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市場經濟的同時,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行政管理體制。
其中撤銷能源部、機械電子工業部、航空航天工業部、輕工業部、紡織工業部、商業部、物資部等7個部,新組建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電力工業部、煤炭工業部、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國內貿易部,更名1個(對外經濟貿易部),保留34個部、委、行、署。改革后的綜合經濟部門中保留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
第四次改革是在1998年,改革目標是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行政管理隊伍,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
根據改革方案,國務院不再保留的有15個部、委,如電力工業部、煤炭工業部、勞動部、廣播電影電視部、林業部等。新組建的有4個部、委,包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更名的有3個部、委。保留的有22個部、委、行、署,包括民政部、鐵道部、交通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等。
第五次改革是在2003年,在加入世貿組織的大背景之下進行的。改革方案特別提出了“決策、執行、監督”三權相協調的要求。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29個組成部門經過改革調整為28個,不再保留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其職能并入新組建的商務部。
根據方案,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設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組建商務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重組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屬于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同時,將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第六次改革于2008年啟動,主要任務是,圍繞轉變政府職能和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加強能源管理機構;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交通運輸部;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建環境保護部。不再保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再保留建設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改由衛生部管理。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27個。這次國務院改革涉及調整變動的機構共15個,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
總之,歷次改革的脈絡基本遵循時代背景、市場規律,與國際接軌,其中政府權力配置更加科學,行政效率愈來愈高,政府理念日趨服務而非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