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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輪胎行業或再面臨打擊。當地時間9月1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20多家中美企業生產的輪胎產品發起“337調查”。業內人士指出,如果涉案企業被裁定違反了相關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發布相關產品的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這意味著涉案產品將徹底喪失進入美國市場的資格。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表聲明稱,這項調查涉及中國山東濰坊順福昌橡塑有限公司、山東玲瓏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中國企業,以及美國Omni貿易公司等14家美國企業和1家泰國企業。
據了解,日本東洋橡膠工業株式會社及其美國子公司在今年8月14日提出申訴,指控美國進口及在美國市場銷售的輪胎產品侵犯了該公司專利,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啟動“337調查”,發布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
美國所謂“337調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條款,之后經歷了數次重大修訂。根據該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權調查有關專利和注冊商標侵權的申訴,此外也開展涉及盜用商業機密、商品包裝侵權、仿制和虛假廣告等內容的調查。值得一提的是,“337調查”不僅監督國際貿易,也管控美國國內的州際貿易,因此執法對象不僅是外國企業,也涉及美國本土企業。
根據有關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啟動“337調查”后,該機構必須在45日內確定終裁的目標時間,并盡快完成調查,通常案件需要在1年內作出裁決。
這并非中國輪胎業第一次“中槍”。“美國2009年開始對中國實施的‘輪胎特保案’在2012年9月底剛剛結束。一年之后又遭調查,這無疑會打擊企業信心。”一家輪胎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數據顯示,2012年,在中國出口的4.1億條新輪胎中,對美國的出口量達到6876萬條,占比16.6%。
分析人士則將中國輪胎業屢屢遭遇調查的原因歸結為“樹大招風”。相關數據也印證了這一點,2002年起,中國輪胎產量已連續10年位居全球第一,占到了全球總量1/3的份額。“當然,中國輪胎也存在自身的問題,比如不少輪胎企業的產品質量難以達到進口國標準。”分析人士稱。
昨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自2010年起,涉及中國產品的美國337調查數量已占其年立案總量的40%以上。在中國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商務部一直在努力營造公平的貿易環境,積極維護中國企業的合法利益。沈丹陽承諾,中國商務部將繼續對337調查涉案企業進行指導,爭取有利的終裁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