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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于印發《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的通知
教政法〔20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推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在各級各類學校全面落實依法治國要求,大力推進依法治校,我部在全面總結各地依法治校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學校實際,認真組織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全面推動教育行政管理體制以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基礎上,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
各地和教育部直屬高校貫徹落實情況以及在依法治校實踐中取得的進展,形成的具有示范意義的典型和經驗,請及時報我部政策法規司(法制辦公室)。
附件: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
教育部
2012年11月22日
附件
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推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在各級各類學校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依法治國要求,大力推進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制定本實施綱要。
一、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的重要性與緊迫性
1.深刻認識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的重要性。當前,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設的推進,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各級各類學校的發展環境、發展理念、發展方式正在發生深刻變化,迫切需要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推進依法治校,是學校適應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求,發揮法治在學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學校治理法治化、科學化水平的客觀需要;是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建設現代學校制度的內在要求;是適應教育發展新形勢,提高管理水平與效益,維護學校、教師、學生各方合法權益,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保障。
2.深刻認識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的緊迫性。《教育部關于大力加強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教政法〔2003〕3號)發布以來,各地和學校普遍重視學校章程和制度建設,加強校長和教師法制培訓,積極創建依法治校示范學校,探索了不少成功的經驗,依法辦學和依法管理的意識和能力明顯提高。但是,與教育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相比,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要求相比,依法治校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體現在:工作進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學校對推進依法治校認識還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一些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辦學、違規招生、違規收費等問題在個別地區和學校還不時發生;學校管理者和教師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權益、依法對學生實施教育與管理的能力、意識還亟待提高,權利救濟機制還不健全;政府教育管理職能轉變還未完全到位,部分教育行政管理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還不強。這些問題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國家教育方針的貫徹落實,影響到教育科學發展與深化改革的進程。解決以上問題,必須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全面加快推進依法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