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8日電 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今日公布《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根據規定,新錄用公務員,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根據規定,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
此外,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
規定強調,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應當在規定的機構規格、編制、職數限額以及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范圍內,按照擬任職務及其對應的級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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