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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民通過微博反映“有企業將污水通過高壓水井壓到地下1000多米的水層,將地下水徹底污染。”事件一出,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真的存在企業向地下水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么?我國的地下水水質如何?還能飲用么?今天,國家環保部針對此事接受了中國之聲的專訪。
問題1:是不是真的有企業向地下水排污的情況?環保部是否有調查結果?
環保部表示,春節期間,地方環保部門趕赴現場進行暗訪,目前尚未發現企業通過高壓水井向地下排污的情況,調查仍在深入開展之中。
2011年國務院批復了《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環保部會同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和財政部共同開展了“全國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調查發現,部分企業排污仍是造成我國地下水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這次網民反映的問題,盡管尚未發現確切線索,但是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環保部將于近日組織開展以地下水污染防治為重點的“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依法打擊各類違法行為,鞏固和提高我國水污染治理成果。
問題2:如果調查中確實發現了像網友反映的情況,確實有企業做出如此惡劣的行為,應該如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同時也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處以罰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問題3:據新華網報道,根據相關部門對我國118個城市多年連續監測資料顯示,約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基本清潔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那么,我國的地下水安全么?是不是已經被污染了?
全國城市地下水質量狀況是不容樂觀的。環保部表示,根據“新一輪全國地下水資源評價”成果,按照《地下水質量標準》,全國地下水資源符合Ⅰ類-Ⅲ類水質標準的占63%,符合Ⅳ類-Ⅴ類水質標準的占37%。
南方要優于北方。根據對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淮河流域平原區等地區,地下水有機污染調查,主要城市及近郊地區地下水中普遍檢測出有毒微量有機污染指標。
從數字上來說,2011年,全國共200個城市開展了地下水水質監測,其中”較差-極差“水質的監測點比例為55%,占了一多半。與2010年相比,15.2%的監測點,水質在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