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新寧放生600余只林蛙
本報10月30日訊(通訊員 楊堅陳妍卉 記者 戴勤蔣劍平)10月29日上午,新寧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放生了600余只林蛙,讓其重歸大自然。兩名違法人員受到治安處罰。
當天,新寧縣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巡查時,發現有人在縣城市場上叫賣林蛙,立即將兩名販子抓獲。經查明,伍某龍和伍某兵系新化縣人,在新寧務工,聽說野生林蛙市場價格好,就從懷化市以每斤22元的價格購買了20余斤野生林蛙到新寧縣販賣,沒想到還沒開賣就被抓。兩名違法人員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悉,野生林蛙為國家保護動物,在新寧縣較為稀少,極具科學研究價值和經濟價值,對生態環境有益。近年來,由于林蛙市場價格不菲,一些不法之徒為了一己之利,不惜鋌而走險,大肆捕捉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