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征求意見稿,擬擴大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范圍。檢查范圍不僅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分支機構,還將包括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并購重組當事人、相關證券服務機構以及與現場檢查有關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根據征求意見稿,現場檢查應重點關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防止侵害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質量不斷提高。主要包括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和公平性,日常持續監管情況與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差異情形,舉報投訴、市場、媒體關注或公司證券及衍生品種價格出現異常波動等情形;公司治理結構的合規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使股東權利或控制權的規范性等。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現場檢查能增加上市公司透明度,提高規范運作程度,是我國獨有的、適應我國證券市場需要的上市公司監管模式,是與非現場監管互為補充的重要方式。1995年開始,證監會開展對上市公司巡回檢查的試點工作。(許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