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整頓投連險市場的通知已悄然下發至各地保監局及保險商,嚴格控制風險是其關鍵詞。北京晨報記者昨日獲悉,在這份名為《關于進一步加強投資連結保險銷售管理的通知》中,中國保監會明確提出了九條新規,對保險公司向個人銷售投連險這一經營活動進行嚴格規范整頓。
《通知》規定,保險公司委托銀行代理銷售投連險的,不得通過銀行儲蓄柜臺銷售投連險;投連險銷售人員必須擁有資格證書,且應至少擁有1年壽險銷售經驗,并無不良記錄。據了解,《通知》將自3月15日起執行。
但新規定并不意味著從此消費者不能通過銀行購買投連險了,而是嚴格限制在銀行理財中心和理財柜臺銷售。而且,如果保險公司在銀行渠道銷售投連險,其新單躉交(一次性交清)保費不得低于人民幣3萬元。
保監會昨天要求,各保險公司要對本公司投連險銷售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糾,并于今年3月1日前將自查自糾報告報送保監會,同時各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將自查自糾報告報送當地保監局。
投連險即投資連結保險,是在傳統壽險基礎上增加了投資功能,是一種既不保底也不封頂,由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共享收益風險的投資型險種。我國上世界90年代末就開始推出第一代投連險產品,至今投連險市場已伴隨資本市場而幾經沉浮。最近一次銷售高潮是2006年我國資本市場回暖,與證券市場緊密相連的投連險“咸魚翻身”,其收益率普遍飄紅,銷售形勢喜人。不過,隨著資本市場深幅調整,投連險的投資收益也與股市連連下挫。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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