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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出臺專門政策措施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扶持老少邊窮地區發展
為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大關于“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扶持力度”精神,近日,中國銀監會專門印發了《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老少邊窮地區農村金融服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持續提升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農村金融服務水平,促進金融服務均等化建設。
受諸多因素制約,我國老少邊窮地區基礎設施落后,農業商品化程度低,經濟薄弱,金融服務供給不足。《通知》從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調整優化網點布局,加快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培育步伐,健全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務機制,有效提升老少邊窮地區金融服務水平出發,對促進老少邊窮地區農村金融健康發展,更好解決城鄉二元金融結構矛盾,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通知》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源配置、特別是信貸投放要加大向老、少、邊、窮地區傾斜,從2013年開始,每年在老、少、邊、窮地區的信貸投入增長速度要高于其他地區平均水平,高于當地城市地區的平均水平。同時特別強調,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老、少、邊、窮地區區域發展的總體戰略和布局,突出支持重點。要把“三農”信貸服務放在突出位置,使更多資金投向穩定糧食生產、特色農業發展、農業科技研發推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領域。加大對民生工程的資金支持,集中力量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最突出的問題。合理安排信貸規模,確保信貸資金與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有效對接。支持當地特色優勢產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嚴控“兩高一剩”行業貸款,支持對低碳、生態循環技術改造和產業建設的信貸投入。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創新加強老、少、邊、窮地區金融服務。把解決農戶、小微企業融資問題放在突出位置,加快信貸機制創新,合理設定審批權限、簡化貸款流程、完善考核評價機制。鼓勵通過專業支行或事業部方式構造專門業務條線或模塊,形成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專項業務營運機制。積極開展信貸產品、商業模式、組織形式、擔保方式、服務渠道等方面的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微貸管理技術開發設計各類小額貸款產品,圍繞當地支柱行業、特色產業創新產業鏈、供應鏈等信貸產品;鼓勵設計開發不同抵押擔保方式的貸款產品,擴大抵押擔保范圍;引導加強與保險機構合作,積極探索開展涉農貸款保證保險等業務品種。
《通知》強調,各級監管機構要加強政策引導,進一步放開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鼓勵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老、少、邊、窮地區增設機構網點。支持符合條件和監管政策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上述地區縣(市)發起設立村鎮銀行。放寬上述地區縣(市)村鎮銀行與發達縣(市)比例掛鉤政策。促進老、少、邊、窮地區的農村信用社通過改革實現增強服務縣域、服務“三農”和服務小微企業的能力。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向鄉鎮、村延伸服務網點,在暫不具備條件設立營業網點的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通過布放ATM機、助農取款點、設立村級金融服務站等方式,推進金融服務均等化建設。
《通知》明確了一攬子監管政策安排,支持老、少、邊、窮地區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改善涉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包括嚴禁貸款利率“一浮到頂”,對于因自然災害、農產品價格波動等客觀原因造成無法正常還款的貸款可以合理展期;對涉農企業發生財務困難,無力足額及時償還貸款本息的,可按有關規定實施貸款重組;靈活合理確定涉農、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等等。
《通知》還提出了加強老、少、邊、窮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優化農村金融環境以及建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公平享受金融服務權利等方面的相關政策。(據中國銀監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