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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辦醫政函〔2012〕7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衛生部令84號),持續推進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不斷提高我國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水平,我部決定自2012年至2014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培訓項目。現將《全國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培訓項目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配合做好組織實施工作。有關工作情況及時報我部醫政司。
聯 系 人:醫政司醫療管理處陳海勇、馬旭東
聯系電話:010-68792209、68792825
傳 真:010-68792513
電子郵箱:mohyzsylc@163.com
衛生部辦公廳
2012年8月16日
全國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
培訓項目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精神,結合“醫療質量萬里行”和“三好一滿意”活動,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不斷提高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水平,規范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行為,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二、工作目標
利用2年時間,通過對全國約20000名醫療機構抗菌藥物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指導醫療機構建立健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明確相關監督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實現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科學化和臨床應用規范化的目標。
三、培訓范圍
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重點是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培訓對象為醫療機構抗菌藥物管理工作機構成員或專(兼)職人員,主要包括醫療機構醫務、藥學、感染性疾病、臨床微生物、醫院感染管理、護理以及相關臨床專業人員。
四、組織管理
全國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培訓由衛生部醫政司負責組織和管理,包括確定培訓方案并組織實施、確定培訓內容、指定機構具體負責培訓和考核、對培訓和考核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按照衛生部要求負責培訓的具體實施工作。包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編寫培訓教材、組織全國師資培訓、組織和指導分省培訓和考核等工作。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協助和管理培訓在本轄區內的相關工作,協助組織受訓學員的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和管理本轄區內除全國培訓工作范圍以外的醫療機構開展培訓,是全國培訓工作的重要補充。
五、實施步驟
采用師資培訓和普及培訓兩級培訓模式。計劃用2年時間(2012年8月至2014年7月)在全國31個省(區、市)以巡講方式完成對約20000名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一)項目啟動階段(2012年8月)
1.組織編寫培訓教材。
2.完成全國師資培訓。
(二)分省培訓階段(2012年9月至2014年3月)
1.在全國31個省(區、市)分別采取分層培訓的方式,按照省級、地市級和縣級醫療機構三個層次分別進行培訓,原則上每個層次醫療機構培訓1場,每個省(區、市)共計培訓3場,每場培訓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人員150名,全國共計約15000名。全國師資培訓和以上分省培訓費用由項目承擔。
2.2014年3月底前,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分別完成本轄區全國培訓范圍以外的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每個省培訓約150名,全國共計約5000名。
(三)考核總結階段(2014年4月至7月)
1.2014年5月底前,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完成本轄區全部受訓學員考核工作,并向衛生部提交本轄區培訓工作總結報告。
2.2014年7月底前,衛生部適時召開會議,對全國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培訓項目進行總結。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國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培訓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的具體舉措。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珍惜當前推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良好機遇,充分認識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確保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積極配合,妥善組織。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協助開展本次培訓工作,并認真組織做好本轄區內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培訓結束后,認真組織開展對受訓學員培訓效果和實踐情況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工作,保證培訓工作取得實效。
(三)廣泛宣傳,合理引導。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結合本地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宣傳抗菌藥物合理應用和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并通過培訓工作引導受訓學員認真學習、領會《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積極配合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深入開展,切實提高我國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意識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