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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12日電 在衛生部今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衛生部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針對“急救車在路上的交通問題”回應稱,衛生部從去年開始組織研究制定《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已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將以部長令的形式發布。這個辦法對包括急救車在內相關工作作出明確的規定。
12月7日,北京一名騎車人遭遇車禍,急救中心趕到施救。救護車鳴笛卻鮮有車輛讓道。從事故現場到醫院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鐘,使傷者未能得到及時搶救而逝去。此事一經披露便引發強烈關注。
蘇志表示,衛生部從去年開始組織研究制定《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已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將以部長令的形式發布。在這個辦法里對包括急救車在內相關工作作出明確的規定。
同時,蘇志還強調,急救車在路上的交通問題,在交通安全法里,已經寫到了特種車輛的權限,要真正落實到位,還需要全社會共同的努力。
蘇志還指出,衛生部在2009年印發了《急診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其中明確規定,急診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者推諉急診患者。對于重、危重急診患者要按照“先及時救治,后補交費用”的原則救治,確保急診救治及時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