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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11月20日訊 (記者胡永平 通訊員劉躍軍)看家住宣城市宣州區的方女士在懷孕期間多次到某鎮衛生院進行產前檢查,但孩子出生后卻發現左上肢存在先天性畸形,方女士一怒之下將衛生院告上法庭,要求醫院賠償其各項損失4.8萬余元。
2011年10月18日起,方女士開始在宣州區某鎮衛生院行產前檢查,該衛生院多次對其進行了B超檢查。2012年2月7日,方女士產下一女嬰,但是左上肢存在先天性畸形。方女士認為某衛生院在進行產前檢查過程中未告知胎兒存在畸形的情況,存在過錯。經與某衛生院多次交涉未果后,方女士向宣州區法院提起訴訟。
在庭審過程中,方女士向法庭提交司法鑒定意見,鑒定意見認為某衛生院在對產婦行圍產期保健及B超檢查過程中未盡高度注意及充分告知義務,存在過錯(醫療過失),該過錯與畸形兒出生的損害后果存在間接的因果關系。
承辦法官考慮到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特殊性,如處理不妥,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和負面的社會影響,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經過耐心細致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某衛生院一次性賠償患者經濟損失2.9萬元,化解了醫患雙方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