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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海淀區2013年公共文化項目的通知
海淀區文化委員會各委、辦、局、街道(鎮),駐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七屆六中全會和區委區政府相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區公共文化事業繁榮發展,優化公共文化發展環境,推動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結合我區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現面向全區公開征集2013年公共文化項目,并對優秀項目進行財政補助及資金配套獎勵。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方向
(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
支持區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及設備更新等;支持街(鎮)新建、改建文化活動中心及更新設備等;支持社會資本投資的公益文化設施建設;支持促進海淀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其他文化設施項目。
(二)公共文化產品供給
支持地區、街(鎮)及駐區文化單位舉辦的品牌文化活動、文化精品展覽展示等公共文化活動;支持地區、街(鎮)及駐區文化單位創作生產反映海淀特色的戲劇、戲曲、音樂、舞蹈等原創作品。
(三)文化人才隊伍建設
支持區內優秀業余文藝團體;支持駐區文藝團體、高校業余文藝團隊、高新技術企業等的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支持整合社會專業人才資源建立文藝人才庫;支持文化志愿者隊伍建設。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條件
1.區各委辦局、街(鎮)、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單位。
2.駐區文化單位、高校業余文藝團隊、注冊于海淀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具體要求如下:
a.依法設立、運營兩年以上的社會團體、獨立法人單位等,財務收支狀況良好,經營規范、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年度目標和品牌建設方案。
b.文化業務穩定,公共服務特色突出。有固定的文化產品創作隊伍、必要的演出設備等。
c.文化產品具有公益性、開放性和資源共享性。
d.項目于2013年實施,相關方案完善、手續齊全。
(二)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見附件)
2、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總投資50萬元以上項目需編制);
4、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5、承諾函(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三)申報程序
1、項目申報單位將項目紙質材料(采用A4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及電子文檔,報至區文化委。
2、對于上報的項目,我委將在審核后,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評審。
3、已獲取各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不予支持。
4、已經開始實施、材料準備齊全、實施方案詳細具體的項目優先支持;街(鎮)書面承諾安排配套資金的項目優先支持。
三、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3年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秦赤兵電話:62618217、82613613
郵箱:hdccd504@sina.com
地址:海淀區頤和園路12號區政府綜合辦公樓610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