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記者王虔) 2015年4月16日,備受矚目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正式出臺,這是我國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氣十條”)之后又一項重大污染防治計劃。
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楊朝霞認為,“水十條”的最大亮點是突出生態系統管理的理念。 條文中“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對江河湖海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的理念與習近平總書記的生態文明理念一脈相承。“陸海統籌如果分開治理,單獨治理某一項效果不好。江河湖海是一個整體,不可能分而治之,分散化治理是治不好的。”他分析道。
同時,楊朝霞指出,“水十條”重視科學規律,將水劃分為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提出相應對策,對于水環境提出節約用水,針對水生態提到保護濕地,海洋生態等,體現了重視科學規律,治理理念的更新。這份行動計劃還突出了水污染防治生態化治理的思維,加強基層環保執法力量的建設,突出了環境風險管理和環境風險控制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