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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12月4日,世界銀行在《乘浪前行:21世紀東亞奇跡》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指出東亞太平洋地區發展中國家在減貧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成就突出,如要在未來實現包容性增長,需采取新思維。
報告將包容性增長定義為在減貧的同時提供向上流動的機會和保障全民經濟安全的“公平增長”模式。
報告顯示,中國有90%以上的人、菲律賓有50%的人認為國內收入差距過大。在印尼,近90%的人認為迫切需要解決不平等問題,在越南約有80%的城市居民對生活水平差距表示擔憂。極端貧困和中度貧困人口比例大幅下降,從2002年占人口近一半到2015年已降至1/8以下。但有可能返貧的脆弱人口(即日均生活費3.10~5.10美元的人口)比例在2002-2015年期間沒有變化,約占人口的1/4。
報告認為,東亞太平洋地區已從上世紀80年代以貧困國家為主改變為一個由不同經濟階層組成的中等收入國家集合體。到2015年,該地區近2/3的人口已有經濟保障或者已成為中產階級,與2002年相比提高20%。
報告指出,促進包容性增長的政策須認識和解決不同經濟階層面臨的各種制約因素。針對剩余極端貧困人口須消除阻礙他們獲得經濟機會的障礙,從而幫助他們攀登收入階梯。對于經濟脆弱人群,須改善醫療和基礎設施等服務的可及性,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對于經濟安全人口和中產階級,優先改善公共服務質量。比如,住房、供水與衛生。
報告還認為支撐政策議程的支柱包括:促進經濟流動,須縮小就業和服務機會的差距,提高就業質量,促進普惠金融。增強經濟安全,包括加強社會救助制度,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增強抵御沖擊的能力。加強包容性增長所需要的制度。加強制度建設,包括通過累進稅政策增加財政收入和改善包容性支出計劃的效果。
報告將中國和越南定義為“脫貧致富”國家,報告認為兩國大量人口目前已有經濟保障或成為中產階級,也應滿足中產階級的欲望以及脆弱人口的需求,同時為快速老齡化做好準備。
世界銀行東亞與太平洋地區首席經濟學家蘇迪爾?謝蒂說:“包容性增長的政策議程可以成為東亞各國政府的一個新的社會契約,其要素是解決各個經濟階層的需要,同時繼續承擔財政責任,公平高效地增加財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