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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傳濤中國網時事評論員
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29日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二審稿增加對電影演藝人員職業道德自律方面的規定,對其提出“德藝雙馨”的要求。2015年10月,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進行初次審議。草案初次審議中,部分常委會委員提出,要在法律中規定演藝人員要加強自律、提高素質。(中國新聞網8月29日)
近幾年來,關于電影演藝人員吸毒、嫖娼等負面新聞屢屢曝光,以至于社會中有了“貴圈真亂”的結論。雖然在法律層面,相關演藝人員已經得到了應有的處罰,但是,關于“禁演”、“封殺”等呼聲仍然很高,此語境下,從國家立法層面對演藝人員提出明確約束,促進演藝人員提升素質,自然是客觀需要所在。
按傳統道德要求,國人當“衣食足而知榮辱,倉廩實而知禮節”,但是,到了演藝明星這里,公眾卻看到了大量的“飽暖思淫欲”的案例。從導演到知名演員,再到知名編劇,再到音樂人,娛樂圈多個領域的多位明星都有了案底,他們是在秀自己的下限,更是在觸碰這個國家和社會的紅線與高壓線。知名演員的違法行為,令許多粉絲傷心不已,尤其是一些一線大牌演員的劣跡,更是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演藝明星是公眾人物,有著比平常人高得多的曝光率和社會影響力,更是許多年輕人的偶像,所有這些,都決定了對于演藝明星的道德要求要更高。因此,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必須要對演員的道德與行為進行一些約束。在當下我國,需要正視的現實問題是,當下我國社團治理的能力相對較弱。一些演藝協會、導演協會,也并沒有權威影響力。雖然一些演藝協會也在藝德方面作出了努力,如北京市演出行業協會等北京42家經紀機構和表演團體簽訂了《北京市演藝界禁毒承諾書》,承諾不錄用、不組織涉毒藝人參加演藝活動,但這些還遠遠不夠,將“德藝雙馨”上升至國家法律層面,仍然顯得十分必要。
法律當然不是萬能的。在社會文明構建的作用層面,法律和道德應該是互為補充的作用。因此,將“德藝雙馨”寫入法律,并不是模糊法律和道德兩者之間的概念,而是將兩者進行更好的結合。各個協會和社團,也可以依據法律精神去規范自己的職能作用,完善本行業、本領域的律條。
近年以來,“德藝雙馨”在網上有被玩壞的趨向,但從演藝圈中重提“德藝雙馨”,永遠都不過時,在法律層面寫入“德藝雙馨”更不過時。為了行業的健康發展,為了演藝明星更好地帶動良序社會的構建,對明星提出明確道德要求更是國家立法的職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