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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關于印發技術市場“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科發高〔2013〕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加快推動技術市場發展,科技部組織編制了《技術市場“十二五”發展規劃》。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做好落實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技術市場“十二五”發展規劃
科技部
2013年2月5日
附件
技術市場“十二五”發展規劃
技術市場是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要渠道,是引入市場機制對科技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的重要平臺,是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的橋梁和紐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體系中重要的生產要素市場。自上世紀80年代我國開放技術市場以來,特別是經過“十一五”時期的快速發展,技術市場在推動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加快技術市場建設,提高科技資源配置效率,加速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保障《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順利實施,科學指導“十二五”期間技術市場的發展,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機遇
(一)技術市場建設取得新成就。
“十一五”期間,在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技術市場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技術市場在促進科技資源優化配置,加速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激勵企業技術創新,推動科技與經濟結合等方面的功能得到進一步發揮。
1.市場規模穩步擴大、配置科技資源能力逐步增強,加速了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十一五”期間,在電子信息、先進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等領域,每年約有20余萬項次科技成果通過技術市場進行轉移和集成,大量科技資源利用市場機制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形成了大量具有國內外領先水平和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催生了大批科技型中小企業,加速了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2010年,全國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成交額由“十五”期間的5637億元增加到的“十一五”期間的13655億元。自2001年以來,企業技術合同交易額一直穩居交易主體首位,企業參與技術交易的主體地位進一步鞏固。
2.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引導和帶動了新型科技服務業的發展。“十一五”期間,通過開展“國家技術轉移促進行動”,共確定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134家,成立技術轉移聯盟20家,建設中國創新驛站站點32家,建立了3家區域性、行業性的常設技術市場。截止2010年底,全國技術交易服務機構近2萬家,常設技術交易市場近200家,從業人員近50萬人。通過政府擇優扶持和機構自身努力,科技服務機構促進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十一五”期間,技術咨詢和服務合同成交額共5666億元,占全國技術合同成交總額41.5%。技術市場促進了以提供高技術服務和科技中介服務為主的服務型企業的發展,形成了多種技術轉移模式,引導和帶動了新型科技服務業的發展。
3.交易品種不斷豐富、交易模式不斷創新,進一步促進了科技與經濟的結合。“十一五”期間,技術交易品種進一步豐富,除原有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四技”合同交易外,技術產權掛牌交易、技術難題招標等新型交易品種和模式不斷推出,網上技術交易市場成交額保持快速增長,各級政府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公共科技成果加快進入技術市場交易。技術市場促進了技術要素與其他生產要素的緊密結合,在推動科技與經濟結合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凸現。
4.政策法規逐步完善、市場監管不斷加強,保障了技術市場開放、規范和有序運行。“十一五”期間,以《科技進步法》、《科技成果轉化法》和《合同法》等及地方技術市場法規為框架的法律保障體系,規范了技術市場秩序,促進了技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家技術轉移促進行動實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構成了對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交易的獎勵和激勵制度。截止2010年底,全國共建立2000多個技術市場管理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對技術市場制度運行和維護起到支撐作用。
(二)加快發展技術市場面臨良好機遇。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改造升級傳統產業、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為技術市場加快發展帶來良好機遇。
1.技術需求進一步擴大。改造升級傳統產業,需要引入大量先進適用技術。實施科技重大專項,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需要加速現有科技成果技術流動,加強系統集成。應對后金融危機時代更加激烈的國際競爭,企業需要不斷實現產品技術的升級換代。實現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需要大批產業技術跨地區、跨行業轉移。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培育技術交易服務新興業態,需要大量的技術交易和流轉提供支撐。擴大開放,我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國外先進技術,均提出大量技術需求。
2.技術供給保持持續增長。隨著自主創新戰略深入實施,我國科技投入持續增長,創新能力不斷增強,與此伴隨的是我國研發創新的成果不斷涌現,每年經省市、部門登記的科技成果超過3萬項。2010年,我國年度專利申請量首次突破百萬件,達到122.2萬件,授權量為81.5萬件,比上年分別增長了25.2%和4%。“十二五”期間,專利申請和授權量將繼續保持快速增長。中央和地方財政科技投入形成了大量的科研設施、設備和條件,這些物化的技術供給作為科研資源需要實現開放共享。
3.科技服務體系將加快發展。科技服務體系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二五”時期,隨著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進程加快,各類專項行動和計劃如“國家技術轉移促進行動”和“科技服務體系火炬創新工程”等深入實施,科技服務體系必然進一步加快發展,研發設計、科研條件、創業孵化、技術交易、知識產權、科技投融資等科技服務業態將逐步形成,在支撐區域創新、產業升級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更加有力地促進技術供給、研發能力與需求對接,極大激發技術市場活力。
我國技術市場建設雖然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與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國家創新體系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把握機遇、實現技術市場的快速發展,需要適應形勢發展新要求,進一步突出技術市場配置科技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需要引導企業更多地依靠科技進步與創新提高競爭力,進一步提高企業技術市場參與度;需要優化科技服務機構發展環境,進一步提升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服務能力;需要繼續創新技術交易新品種、新模式、新機制,進一步提升技術市場運行效率;需要完善法制環境,規范市場秩序,進一步維護技術市場各參與主體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