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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東南州委、黔東南州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的意見
近年來,我州高度重視投資環境建設,在完善基礎設施,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但是,由于體制、機制等諸多因素,我州投資環境還存在行政審批繁瑣、辦事效率低下等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加大投資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推動全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就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對優化投資環境的領導
(一) 進一步提高對優化投資環境的重要性認識。各級各部門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優化投資環境也是生產力的理念,搶抓“夏蓉”高速公路和“貴廣”快速鐵路建設及中央拉動內需機遇,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加大招商引資力度。
(二)積極營造優化投資環境的氛圍。各級各部門要從營造科學寬松的政策環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環境,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規范守信的市場環境,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著手,強化投資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形成政府與企業合作互信、共謀發展氛圍。
(三)加大宣傳力度。要通過開設專欄、專題、宣傳月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優化投資環境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使優化投資環境深入人心,成為廣大干部群眾的自覺行為。
(四)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優化投資環境工作。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優化投資環境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是優化投資環境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本部門優化投資環境建設工作承擔主要責任;分管領導是具體負責人,承擔直接領導責任。
二、完善服務制度,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
(五)建立全州優化投資環境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相關部門組成,州政府州長為總召集人,常務副州長、分管工業副州長,州人大聯系招商引資工作的副主任,州政協聯系招商引資工作的副主席為召集人,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著力推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及時決策。聯席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研究制定優化投資環境的措施,協調解決招商引資、優化投資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六)建立領導干部聯系企業制度。各級黨委、政府、人大、政協領導班子要根據分管和聯系情況,每人聯系一戶重點外來投資企業,每月一次定期走訪企業開展調研活動,幫助企業協調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七)規范對企業的監督檢查。各部門對企業的監督檢查,應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當、權責統一、高效便民的原則,不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對重點企業進行檢查的,應向其分管或聯系的政府領導報告檢查的目的、時間、方式等,并獲批準后方能進行。
(八)推行“限時辦結”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圍繞“便民、規范、高效、廉潔”的目標,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出提高服務和效能的具體“限時辦結”程序與承諾。實行由招商部門負責代辦,其它相關單位協辦的招商引資項目從洽談、實施到經營全過程的跟蹤服務。
(九)建立和完善用工、子女入學、養老保險等制度。制定相關的辦法,對外來投資企業在用工、子女入學、入戶、購房、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方面給予幫助和支持。勞動部門要主動幫助外來投資企業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衛生部門要在企業聚集區合理規劃醫療服務機構,提高醫療服務軟硬件水平。教育部門要提高教育服務質量,外來投資者的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需在本地入學的,憑當地招商引資部門證明,享受當地居民子女入學的同等待遇。外來投資者子女參加高考的,按照省的招生政策辦理,相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服務。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就業培訓的針對性,為企業輸送優質人力資源。
(十)供水、供電、交通、郵政、電信等公用事業單位要加大對企業的支持力度,切實解決企業生產經營的困難和問題。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和企業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嚴厲打擊 “兩搶一盜”、敲詐勒索等破壞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大生態環境整治力度,不斷提升全州的居住環境。
三、推進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十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力創建平安黔東南、和諧黔東南。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圍繞服務,認真履行職責,工作中做到執法必亮證,執法先教育,要在執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執法。
(十二)依法保護外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政法部門要切實貫徹落實好《貴州省外來投資者權益保障條例》,對涉及損害外來投資者的各類犯罪行為,做到快立、快偵、快審、快結,切實保護外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在對涉及外來投資案件的查處時,重大事項,政法部門要及時向同級黨委匯報。
(十三)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個人信用評估制度和統一共享的信息平臺,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市場主體在經濟社會活動中的信用記錄。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制假售假,逃避繳納稅款、抗稅、騙取出口退稅,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
四、創新服務機制,優化政務環境
(十四)創新服務機制。建立健全政務服務中心,充分利用好政務服務中心平臺,積極推行“一個窗口、一站式”服務,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大力推進電子政務,積極推行網上審批。加快推進外來投資企業的網上申報、年檢、備案、咨詢、投訴,開展“在線服務”。
(十五)規范行政審批。按照合理劃分和調整部門崗位之間的行政審批職能,減化程序、減少環節、強化服務、提高效率。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建立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適時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對與法律、法規、規章、上級機關規范性文件、實際情況不相適應的規范性文件,及時修改、廢止。對由審批改為備案制的一律實行備案制。對必須行政審批的事項,要公開行政審批前置許可條件,審批程序,辦結時限。加大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清理力度,實行收費公示、收費明白卡制度,對收費項目有上、下限規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十六)探索投融資體制改革。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設立我州鼓勵外來投資的產業目錄,放開、放寬民營資本投資領域,積極創造有利于各類投資競相投入的環境。建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民生等投資領域機制。加快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的融資環境建設。金融部門要積極從信貸、融資、擔保貸款等方面支持和幫助企業。
(十七)研究出臺全州招商引資政策。建立優化投資環境投資政策的長效機制,形成自身的政策優勢。相關部門要及時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幫助企業用好用足國家、省、州給予的各項優惠政策。
(十八)整頓和規范中介組織。進一步規范各類中介機構的經營,嚴格中介收費標準,形成公平競爭的中介市場。投資企業可依法自主選擇符合國家規定的中介服務機構,各級行政機關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投資者和企業接受指定的中介機構。
(十九)推進戶籍等制度改革。凡到我州投資、興辦企業及經商的外地公民,有經營場所、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可在我州落戶。
五、加強督促檢查,落實優化投資環境獎懲
(二十)深入開展優化投資環境的督促檢查。州、縣市區優化投資環境工作要利用明查、暗訪、熱線舉報等多種形式,全方位查處破壞和損害投資環境的人和事。新聞媒體要通過開設優化投資環境專欄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部門、企業、基層了解優化投資環境情況,加強對職能部門的執法行為和服務承諾的社會監督。
(二十一)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州改善投資軟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行使州委、州政府賦予的職權,會同監察、法制等部門建立和完善優化投資環境激勵機制,對在優化環境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要進行通報表彰,對做出優異成績的個人,除表彰外,州改善投資軟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向組織部門建議提拔重用。
(二十二)繼續實施好投資環境考評工作。進一步完善考評辦法,對各縣市、凱里經濟開發區、州直有關部門,實行每年一次基本測評,三年綜合考核評價機制。對考核評價排名掛末的,除通報批評外,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二十三)實行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社會各界對破壞投資環境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凡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一次性獎勵1000-—3000元,獎勵費用由被舉報單位承擔。同時,對直接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十四)建立改善投資環境的投訴懲戒機制。各級要設立專門的投訴中心,公布投訴電話,負責受理各類企業、單位和個人對影響投資環境行為的投訴。凡被投訴屬實的單位和個人,取消年度評獎、評優資格。加大對損害投資環境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違反本意見規定構成違紀的,依照《中共貴州省紀委、省監察廳關于危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黔紀發[2003]5號)嚴肅處理。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