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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化產品識別
熟練掌握電子游戲游藝機機型機種、音像制品、書報刊、計算機軟件等文化產品的識別。
(五)執法程序規范
熟練掌握《行政處罰法》和《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以及《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規范》、《文化市場舉報辦理規范》、《文化市場日常檢查規范(試行)》等相關內容。綜合考查文化市場執法程序、行為規范及舉報辦理規范等。
(六)網絡執法及辦公系統應用
掌握網絡文化市場執法的方式方法,熟練使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辦公系統,綜合考查網絡文化市場案件辦理及辦公系統使用能力。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領域需要掌握的執法信息寫作等基本知識和其他專業技能。
四、“大練兵、大比武”活動安排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3年1月-2月)
“大練兵、大比武”活動是貫穿2013年的重點工作。各地各單位要切實做好活動安排部署,結合實際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營造氛圍,激發執法人員學業務、練技能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并積極投身到“大練兵、大比武”活動中來。2月28日前各省級文管辦或文化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將全省活動工作計劃報送至文化部文化市場司。
(二)“大練兵”階段(2013年3月-8月)
文化部將組織開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理論征文及研討活動,開展2012-2013年綜合執法案卷評查活動,開展以“文明執法、執政為民、服務基層”為核心的綜合執法隊伍行風政風建設,組織省轄市執法隊長培訓、師資培訓、應急能力培訓和執法骨干培訓等。各地各單位要針對綜合執法業務和崗位特點,采取自學、互幫互學、部門集中培訓等方式開展培訓和考核,重點加強文化部各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和貫徹,推廣應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培訓考試系統。各級文管辦或文化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組織開展轄區內的“大練兵”和“大比武”選拔活動,具體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自定。活動期間文化部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地開展工作情況進行交叉檢查。各地參加全國復賽的人員選拔工作須于8月30日前完成,并于活動結束后兩周內上報活動總結。
(三)“大比武”階段(2013年9月-11月)
11月在北京市舉辦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技能大比武復賽、決賽活動,同時集中展示全國“大練兵、大比武”活動的成果。
五、獎項設置
本次活動將設團體獎、單項團體獎、個人獎、組織獎和精神文明獎五個類別。團體獎8個,其中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三等獎5個。團體單項獎15個,其中文書制作、案卷歸檔、文化產品識別、執法程序規范、網絡執法及辦公系統應用等單項分別設置3個。政策法規設置個人獎10個。另外,根據前期“大練兵”和“大比武”選拔活動開展情況、各單位參加全國技能大比武復決賽的情況,設置組織獎及精神文明獎若干。獲獎團隊和個人由文化部頒發獎牌或證書,并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
六、總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文化部成立“大練兵、大比武”活動組委會及評審委員會(見附件2)。組委會辦公室設在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各省級文管辦或文化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相應成立組織機構,下發活動文件,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工作會議,積極動員、周密部署、明確責任、落實分工,把“大練兵、大比武”活動辦實辦好。各省組織開展“大練兵、大比武”活動情況及獲獎情況將納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年終考核范圍。
(二)提高認識,加大宣傳力度
開展“大練兵、大比武”活動,是文化市場監管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內容,是提高人員素質、建設一流團隊的重要舉措,各地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活動組織工作。文化部將組織進行專題系列報道。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展示綜合執法隊伍的專業形象,為“大練兵、大比武”活動開展創造良好氛圍。
(三)務求實效,提高隊伍素質
各地各部門要以開展“大練兵、大比武”活動為載體,進一步強化業務培訓,大力加強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專業能力“三基一專”的學習訓練,促進執法隊伍素質能力大進步、大提升,有效督促和引導執法人員由“應知應會”向“專家骨干”轉變,整體提升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為開創文化市場監管與服務新局面夯實基礎。
有關未盡事宜可向文化部文化市場司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辦公室咨詢。聯系人:李曉勇,聯系電話:010-59881899,13911616649;沈婧,聯系電話:010-59881898,1501034521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