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部、財政部26日下發的通知提出,今明兩年,重點建立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
其工作目標是,逐步建立起 全國聯網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對全國重點城市重點建筑能耗進行實時監測,并通過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用能定額和超定額加價等制度,促使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節能運行管理水平,培育建筑節能服務市場,為高能耗建筑的進一步節能改造準備條件。
2007年開始在大型公共建筑較為集中且具備一定工作基礎的省市開展國家機關辦公建筑與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示范。2007年示范范圍包括: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河北、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陜西15個省(自治區)本級及其省會城市。在經過示范取得經驗后,2008年開始擴大示范范圍,在全國逐步推開。
建設部、財政部同時要求各地加強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管理。
通知提出,“十一五”期間,建立健全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確保新建建筑全面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建立和完善能效測評、用能標準、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用能定額、節能服務等各項制度,促進既有高耗能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運行和改造。爭取“十一五”期末,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總能耗下降20%,節約1100-1500萬噸標準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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