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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消費價格指數是由國家統計局負責編制,全國按統一的調查方案開展消費價格調查。目前,國家統計局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調查總隊,各省(區、市)調查總隊負責轄區各市縣的價格調查,同時編制本省的消費價格指數。
我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商品分類按用途劃分為八大類:即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及個人用品、交通和通訊、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根據近13萬戶城鄉居民家庭(城鎮近6萬戶農村近7萬戶)的消費習慣,在這八大類中選擇了262個基本分類。每個基本分類下設置一定數量的代表規格,目前約有600種左右的商品和服務項目的代表規格,作為經常性調查項目。(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