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7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截至目前豐田汽車已向浙江省251名車主支付了汽車召回補償,人均補償金額在300元左右。汽車召回補償在中國尚屬首次。
據了解,在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障委員會的調處下,首批251名向豐田提出索賠的RAV4車主已經獲得了經濟補償。根據消費者在汽車召回過程中承擔的汽油費、誤工費和差旅費等不同成本,豐田予以現金或與損失等價的服務消費券、代金券、代工時券等經濟補償。
據了解,人均補償金額在300元左右。
有關專家估計,假如豐田將這一補償方案應用在全國75000多名RAV4召回車主,豐田將承擔2000多萬元的召回成本。
浙江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一汽豐田在杭州作出補償承諾后,積極推進這項工作。截至目前,浙江豐田4S店已經主動實施了上門召回,90%召回車輛維修完畢,32位RAV4消費者獲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車使用。
此外,豐田已經向69名取消RAV4購買意向的消費者全額退還了訂金。
今年1月29日,豐田宣布在中國召回75552輛存在油門踏板缺陷的RAV4汽車后,浙江作為影響較多的省份,基于眾多消費者的投訴,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于3月14日率先啟動“豐田問題汽車消費維權行動”,提出了五項消費維權舉措。
豐田公司于3月29日在杭州對浙江消費者作出承諾,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有關規定,對RAV4消費者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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