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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動加強全球氣候治理
鄒 驥
今天的全球氣候變化問題源于工業革命以來人類向大氣中累積排放的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而這種累積排放主要是由發達國家在其先行的工業化過程中造成的。此外,在新近的全球化進程中,先行工業化國家還通過跨國貿易、投資和技術輸出、產業轉移及其在世界經濟體系中的主導地位,向發展中國家輸出了高碳的發展模式乃至高碳生產與生活方式,使得高碳發展的模式在世界范圍內得以復制甚至強化。就此而言,發達國家對于今天出現的全球氣候變化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此外,迄今為止,發達國家依然在世界產業鏈中占據高端有利位置,主導國際政治經濟進程,引領技術創新和產業革命的潮流,在發展能力等諸多方面與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差別依然顯著。這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所確立的基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歷史責任、能力等方面差別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理論與現實基礎,也是構造全球氣候治理結構的一個基本背景。
在過去幾十年中,世界發展的戰略格局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以包括中國在內的新興經濟體為主的發展中國家經歷了快速經濟增長,在世界人口、經濟總量、能源消費中的占比迅速上升。與此相聯系,發展中國家在年度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與增量中的占比也日益上升并居主要份額。其中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已經居世界首位,人均能源消費量和排放量雖然依然顯著低于絕大多數發達國家水平,但與很多后起的發展中國家也在拉開差距。
國際輿論中的一種觀點就此認為:公約簽署以來二十多年中的這些變化,意味著要重新解讀甚至改寫、背離公約中的原則和條款,特別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劃分及相應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以及發達國家率先減排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援助的義務與承諾的條款,重新定義全球氣候責任體系。這已經成為2015年協議談判爭論的一個基本問題。面對以上的“變”與“不變”的爭論,中國對全球氣候治理應提出自己的立場主張。其要點主要應包括:
一是要透過“氣候變化”這一環境問題的現象,看到“發展”這一本質。氣候變化問題本質上源于發展過程,其解決方案也必然在于轉變發展模式,創新發展路徑。可持續發展應當成為全球氣候治理的主題,發展中國家的發展關切應當受到格外關注。
二是在過去二十年中盡管發生了很多變化,但確定公約原則和條款的基本依據并沒有變化。公約關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劃分以及“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依然有效。作為全球氣候治理道義、政治和法律基礎的公約,依然是指導國際合作、各類新國際協議的根本指南。
三是發達國家必須充分履行其在公約中關于率先減排、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資金支持的承諾,利用其在世界經濟體系中的有利地位和優勢,在世界經濟整體低碳轉型中發揮其主導和示范作用。而對于發展中國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并不意味著不采取行動,而是意味著能夠有更多實現可持續低碳發展轉型的公平機會。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對此應當加強合作。
四是正確把握中國自身的發展中國家定位。一方面,積極維護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合理的發展空間和發展權益;另一方面,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主動承擔起與我發展階段、應盡義務和實際能力相適應的責任,為保護全球氣候做出更大貢獻。從中國國情出發,主動探索創新發展路徑,提出有遠見、有雄心的目標和實施措施,將國際承諾與國內發展戰略統一起來。
五是堅持主動開放的國際合作姿態,積極參與多邊國際氣候進程,維護多邊進程的民主和透明,支持發展中國家廣泛與實質性的參與。在小多邊和雙邊領域中,本著互利共贏、增信釋疑的原則積極開展氣候變化領域的務實合作,與多邊進程形成互補。
從紐約到巴黎,還有一年的時間,促成2015年協議的道路上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中國將以一個建設者和貢獻者的姿態,積極推動達成2015年協議。
(作者為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