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投保實行自愿原則
就在交強險正式運行一周年,社會各界對其盈虧數據“翹首盼望”之際,記者從上海保險市場再獲信息:此前由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保監會共同頒布的關于車船稅和交強險共同繳納,由一張交強險保單共同出具的工作仍未啟動。來自上海財稅局和上海保監局的消息稱,關于兩險共繳的具體時間仍在等待最后協調。對于牌照在異地而經常在滬行使的車輛車船稅如何繳納的問題,上海保監局財產險處負責人表示,將在兩稅共繳工作正式啟動后實行自愿原則,即可同在上海或在掛牌地繳納。
上海保監局財產險處副處長楊穎群表示,保險公司已經作好相關的準備工作,具體的開征時間仍然要等候稅務機關的通知,對于異地牌照而經常在上海行使的車輛,上海財產險公司不會主動要求其在本地繳納車船稅和交強險。
記者了解到,在上海車險市場上,絕大多數的車輛都已經貼上了2008交強險的標志,而這些車輛由于上海財稅局尚未開征今年的車船稅,因此使用的仍然是原來的交強險保單,而目前稅務系統的主要問題是,協調各地區地方稅務機關之間的車船稅信息體統的共享。 (胡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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