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內,國家開發銀行將全面接掌廣東高校助學貸款業務,100%覆蓋廣東省屬高校。記者28日從廣東省教育廳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由國家開發銀行代替原先的商業銀行發放高校助學貸款,將大大提高貧困學生獲貸率,經高校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將100%獲得貸款。
據介紹,近年來為廣東省屬高校貧困學生提供助學貸款的,是通過招投標產生的中國工商銀行。由商業銀行發放高校助學貸款的工作,具有審批程序復雜、審批周期長等弊病;而約束制度不健全也導致少數大學生違約欠貸,增加了銀行風險,影響了獲貸率。
去年底,高校與銀行的合作期滿,不再續約,而改由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介入。今年5月28日首批3所試點高校學生收到了國開行貸款,截至6月底,國開行已為廣東88所高校的3.45萬學生發放了1.89億元助學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發放助學貸款,有覆蓋面廣,獲貸率高,簡便、快捷的特點。據了解,新模式獲貸率由以前的不到70%上升至100%,貸款審批時間由以前5—6個月縮短到20個工作日以內。“我們和國家開發銀行一起鄭重承諾,所有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都能申請到國家助學貸款。”廣東省教育廳副廳長李小魯介紹說。
為了盡可能減少乃至避免學生違約,廣東還引入了風險補償金的激勵約束機制,強化高校在助學貸款申請、審核、審批至催還等環節的責任義務。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戴達年說,高校既是助學貸款的受益者,也是風險責任的承擔者。在貸款過程中,高校和政府將各出資50%,設立數額為貸款總額10.9%的風險補償金。如果最終某所高校學生違約欠貸額低于風險補償金,其剩余部分將全部返還高校,作為其有效管理助學貸款的獎勵;如果高于風險補償金,超出的部分則由相關高校、國家開發銀行和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分別承擔50%、40%和10%。(賀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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