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國銀監會與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工會創業小額貸款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的出臺將有針對性地解決下崗失業人員及農民工自主創業資金短缺問題。
該類型貸款將采取在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部分地區先行試點、總結經驗后再全面推廣的方式開展。試點機構范圍暫定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各城市商業銀行和各類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試點地區范圍暫定為全國九個省20個城市,具體城市正在申報確認過程中。
全國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開展此項工作,我國將初步形成以工會創業小額貸款為載體、以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為動力的支持下崗失業人員及農民工創業的金融服務體系,將會在較大程度上緩解下崗失業人員及農民工的創業資金短缺問題,利于引導和幫助就業困難群體就地創業、農民工返鄉創業,使受到貸款扶持的人員成為創業帶頭人,以創業帶動就業。
■記者追訪
信用風險可能低于預期
西南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付立春表示,目前就業壓力增大,國務院也把解決下崗職工與農民工就業當成重要工作。這些人群就業比較難,但小規模地從事第三產業創業比較現實。雖然只是嘗試,但估計信用風險可能低于預期,應該能夠成功并且進一步推廣。
■工會創業小額貸款
額度原則上控制在3萬內
工會創業小額貸款,采取信用貸款方式的,額度原則上控制在3萬元以內,一般不超過5萬元;采取抵押、質押、保證擔保、創業合伙人聯保等貸款方式的,視借款人實際承擔風險能力,貸款額度可適度提高。
期限貸款期設定在兩年內
貸款期限一般設定在2年以內,可適當展期,但展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其中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經客戶申請,貸款人在審查之后可適度延長貸款期限(雙方協商確定其他條件),無需簽訂新的《借款合同》,但原合同中應對此做法作有關約定。
利率按照“保本微利”原則
按照“保本微利”的業務運營原則,在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基礎上適當進行風險定價。貸款人可比照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方式,與工會創業小額貸款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靈活、便捷的貸款發放和還款方式。(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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