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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第四節 改革辦學體制
50.推進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鼓勵行業、企業、社會團體、個人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支持有條件的公辦學校探索公辦民助、委托管理、合作辦學等多種形式改革,增強辦學活力。選擇部分公辦學校探索集團化辦學,改造薄弱學校,扶持新校發展。探索優秀校長管理多所學校的改革試驗,共享先進管理經驗。
51.大力支持民辦教育發展。民辦教育是教育發展的重要增長點。重點發展民辦職業教育和民辦高等教育。到2020年,擬新建民辦高等學校10至15所。各級政府要落實民辦學校在招生就業、學歷認同、土地征用、稅費減免、資本運作等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民辦學校的信貸支持,向民辦學校投放靈活多樣的信用貸款。建立民辦學校合理回報機制,允許出資人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建立政府財政性經費扶持民辦教育制度,政府委托民辦學校承擔有關教育和培養任務,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撥付相應教育經費。市和區縣(自治縣)建立政府基金,資助民辦教育發展。建立完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險和人事代理制度。
52.依法管理民辦教育。開展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試點。健全董事會決策、校長執行、監事會監督的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民辦高等學校督導專員制度。落實民辦學校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健全民辦學校審批、變更、退出機制,建立信用登記、風險預警和信息公開制度。明晰民辦學校產權,落實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資產、抽逃資金或挪用辦學經費。依法加強民辦學校財務和資產管理。民辦學校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加強民辦教育行業自律,實施對民辦學校辦學過程監督,促進民辦學校規范辦學。
第五節 改革管理體制
53.明確各級政府教育職責。建立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市政府加大對各級各類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統籌,推進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職業教育發展,提高高等教育辦學水平。區縣(自治縣)政府負責本地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和繼續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推進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依法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和防止輟學,維護學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學秩序。充分發揮社區、村民自治組織在實施義務教育、發展學前教育和繼續教育中的作用。
54.完善各類教育管理體制。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實行市政府統籌,以區縣(自治縣)為主的管理體制,教育行政部門宏觀管理,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實行市和區縣(自治縣)政府統籌、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社會支持的管理體制,完善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和繼續教育協調機制,建立職業院校與企業合作制度。高等教育實行分類指導、部市共建、行業支持、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明確高等教育管理權限和職責。
55.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各級政府要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切實履行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監督管理、提供服務的職責,綜合運用法規、規劃、撥款、信息等措施對學校進行管理,減少對學校不必要的行政干預,推動學校自主辦學、依法治校、科學管理。完善政府重大教育決策調研論證、社會聽證、信息公開等制度。成立教育咨詢委員會,為教育改革與發展提供咨詢服務。進一步明確教育科研、評估、考試機構職責,建立科學的管辦評分離的運行機制。加快研究咨詢型、認證評價型、人才服務型教育中介機構發展,完善教育中介機構的準入、資助、監管和行業自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