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觀察報》報道,今年上半年,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29530.07億元,同比下降6%,減收1895.68億元。這組數據使得下半年的稅收形勢一下嚴峻起來。數年來最大規模的一次稅務稽查風暴正在升級。
8月6日,記者從參與國家稅務總局大型企業集團稅收自查工作的人士處了解到,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將從今年4月份開展至今的大型企業集團稅收自查工作的檢查范圍,擴大到了2008年度的稅收情況,并要求企業進一步補交稅。
上述人士稱,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原計劃從大型企業集團稅收自查中追繳200億元稅款,但從現在的不完全統計來看,補交稅款肯定超過了200億元的計劃。據悉,稽查局有意將稅收自查的目標提高至300億元。
事實上,在財政收入日漸萎縮的當下,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的全年稅收稽查任務也在不斷地加碼,從年初制定的“保七爭八”,即保證稽查700億元,力爭800億元,最終增加到1000億元。這幾乎是2008年全國稅務系統稽查總額513.6億元的一倍。
加大央企等大型企業稽查力度
大型企業集團稅收自查工作是指,由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和大企業司分別開展的,針對全國近百家大型企業集團的稅收稽查活動。各地方稅務部門也于同期跟進檢查。這項稅收自查工作共分兩批,以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為主要檢查的對象,采取的形式是由稽查局和大企業司選定檢查的企業,并給企業下發文件和自查提綱,企業按要求自查2005年-2007年的稅收情況,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自查報告并補交稅款和滯納金。
如果稅務部門對企業的自查結果滿意,企業就可以順利過關。如果不滿意,稅務部門則會抽查該企業的幾家分支機構,如果抽查的結果與企業上報的自查材料差異較大,就要進入第三個階段,全面調查或者繼續自查。
據上述人士介紹,盡管國家稅務總局將這項稅收自查工作定調為“和風細雨”,即對企業在自查階段主動交代的問題,只補稅、交滯納金,不罰款,但還是有一些第一批自查的企業被稅務部門課以罰款,原因是稅務部門在企業自查結束后的抽查階段,發現了企業比較嚴重的稅務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