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獲悉,針對流動人口、農民工計劃生育工作的特點和實際,國家人口計生委今年制定了《流動人口、農民工計劃生育便民維權措施》。
該措施主要包括十項內容,即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為農民工提供計劃生育政策法規、便民服務措施等信息,保證其知情權;向流動育齡群眾公布轄區內指定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定點機構的地址、服務項目及聯系電話,為農民工提供方便及時的服務;現居住地要為持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農民工,提供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開展避孕節育和生殖健康檢查;在流動人口、農民工集聚的社區、企業和集貿市場,設立計生避孕藥具、宣傳資料免費發放點,主動上門送宣傳、送服務、送藥具;及時將流動已婚育齡婦女避孕節育等信息,通報其戶籍地有關部門,逐步取消由流動已婚育齡婦女本人郵寄避孕節育報告單的方式,減輕群眾負擔;戶籍地要簡化辦事程序,免費為群眾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嚴禁在與外出人員簽訂合同和辦理證件時亂收費;流動人口的戶籍地和現居住地要加強溝通聯系,及時為符合條件的流動育齡夫妻辦理相關證明及手續;戶籍地要依法落實流出人口及其家庭應享有的獎勵優惠政策,加強訪視,建立定期聯系,盡力幫其解決家庭困難;對各種強令流動已婚育齡婦女返鄉孕檢、跨省設立管理站、亂收費等侵害流動人口、農民工權益的違法行為,要嚴厲查處、公開曝光;公布國家和省級人口計生部門維權電話,在各級人口計生部門的網站設立投訴信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記者 王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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