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轉制村鎮銀行需不良貸款率低于2%][1156家小額貸款公司可變身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答問]
小額貸款公司轉制為村鎮銀行終于開了一道口子。昨日下午,中國銀監會網站上正式發布了《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的準入條件、改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監督管理要求進行了明確規定。記者采訪發現,由于門檻較高,部分小額貸款公司負責人表示“松綁”力度不夠,但是學者認為,為避免快速積累新的金融風險,現階段適度審慎依然有必要。
轉型攔路虎:發起人必須是銀行
“這個消息我也是剛剛聽說,還沒有看到相關的細節,不方便做什么評論。”東莞的東商信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前成立小額貸款公司時,就知道會向村鎮銀行過渡,但一直沒有具體的時間表,“我們對村鎮銀行的前途十分看好,只要條件成熟,我們會積極申請成立村鎮銀行。不過,如何具體實施,還需要等省金融辦的細則出來。”
但從《規定》的要求來看,東商信貸想要轉型的第一個“攔路虎”就難繞過,按照《規定》,小額貸款公司要轉型為村鎮銀行,必須以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主發起人。而目前東商信貸的發起人是東莞市興業集團和東駿集團,并不符合條件。
目前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中多為民營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基本沒有參與,這一要求也意味著要想轉為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就必須引入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大股東,這意味著現有的股東必須拱手相讓控股權。
不過,廣東金融學院中國金融轉型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陸磊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則表示:“畢竟是開了一個口子,而不是故意設卡,村鎮銀行的設立條款中已經規定了銀行金融機構作為主發起人的條件,這是監管方面的規定。”
“這也可以理解。”肇慶一家小額貸款公司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從業務流程來看,有銀行把關,風險控制會更加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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